媽祖廟

雲林媽祖廟

大埤鄉媽祖廟

天上聖母
雲林天上聖母

  迨至民國二十九年日據時代,台灣被日本政府推行皇民化政策,硬迫毀神滅廟。眾信徒暗中抗拒。信徒魏忠、吳新賀在黑夜迎走天上聖母,蕭協隆迎走金府千歲及金吒,劉閂迎走開台尊王及哪吒,黃兩穆迎走關聖帝君,各自隱藏奉祀。焚毀時刻矇混,將註生娘娘神像代替聖母神像,交與日本政府焚毀銷案。

  民國三十四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,信仰自由各神像紛紛迎入本廟奉祀,重整聖蹟鎮守村境護國佑民。於大戰期間,本境青年壯士被日軍徵召赴南洋各戰地服勞役者甚眾。本宮諸神顯赫普及遠洋島嶼大顯聖威,佑護平安。大戰結束後,本庄一兵一卒慶幸無恙,為酬謝神恩,擇于民國三十六年農曆十一月十三日起舉行三朝清醮大典,並自民國三十五年起連續三載聖母駕回北港朝天宮進香,重享與正殿主神並列同座。

  民國五十一年眾信徒認應加強宮務管理,邁向正軌,而編造信徒名冊,由劉專望任管理人,民國五十三年成立第一屆信徒代表大會。公推謝清玉為召集人,實際業務由歷屆村長掌理。民國五十六年信徒張查某、劉吳美、劉專望發起本宮重建之議。召開信徒代表大會,選舉張查某、劉吳美、劉專望、謝清玉、林阿文、劉江中、黃進修、陳俊萬、陳俊盛、劉清榮、孫廷芳、賴繼昌、謝天賀、張清海、劉貞祥、魏忠、易福、賴再興、柯然、劉承芳、謝登科、徐傳旺等二十二位為「泰安宮重建委員會」委員,即刻展開策劃籌建。經開會議決,以耕作面積及平均戶為標準,及外埠香客自動樂捐。合計新台幣肆拾餘萬元,於同年四月二十二日動土興工,至同年十月底竣工。一座美麗堂皇「泰安宮」於十一月初四日焚香安座。

  民國六十二年秋季本境信徒易福為鞏固本宮組織,促請組織管理委員會,遂於民國六十三年成立第一屆「泰安宮管理委員會」依據組織章程掌理會務。

  本宮擇於歲次民國丁已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為期三天,恭祝殿成安龍謝土,聖地龍穴長存。祈求天后丹心照耀大地,護國佑民天長地久,慈施眾生,共沐神光,天倫之樂也。

主祀天上聖母

 本宮奉祀天上聖母,緣由康熙三十九年間,適值北港彫塑二媽、三媽神像,因彫刻後三媽神像咸認其微,欲贈與近郊村庄奉祀,事為本庄籍客居北港耆宿謝水性聞悉,向主持人洽商並經同意,將三媽神像迎回本境奉祀,由徐宗捐地興建簡陋茅廟宇,暫稱為「媽祖廟」。故本庄天上聖母與北港朝天宮天上聖母平尊。每逢回駕北港朝天宮進香時,均享有正殿,並列同座之尊。北港人氏異口同言道:「三媽回家」稱之有據。

  迨至道光戊申年,本庄善士黃鼎叩謝一個「玉皇大帝」石爐,壯觀廟宇,至今尚存。光緒十六年,清廷失政流寇猖獗,適本庄人丁微弱,抵匪乏力。幸而本宮聖母顯赫威振「黑令旗」嚇退匪寇,保住本境平安。

  俄而聖母神像失蹤,眾信徒恐惶萬分,憬悟北港人士暗中迎返。眾信徒四處尋覓,而後在北港認錯一尊註生娘娘神像迎回本境奉祀。光緒二十年北港街庄祝融光顧,全街房屋焚毀殆盡,聖母神像無處安置奉祀,嗣被信徒迎到朝天宮暫時奉祀。其時聖母顯靈降旨乩童(名叫黑番者)指點云:「本神像正在北港朝天宮內,衪神像面部有「黑珠痣」特徵,指證歷歷,殊堪採信。本境信徒紛至北港朝天宮,查證端詳,眾信徒正在查察宮內各神像之時突然奇蹟出現,獨一尊神像面部站住一隻蒼蠅,眾信徒靈機一動,記憶聖母明示,將該尊神像迎回本庄。

 民國元年本庄信徒劉鄰鳩金壹仟捌佰元重建土埆造廟宇,經劉家爵、謝卻治、陳爐、劉張等人共議恭撰為「泰安宮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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